评奖活动办法
一:参评对象
凡从事广告设备器材、具有法人资格(包括中资、外资、中外合资企业、国营企业)的企业均可申报。凡存在知识产权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CSA中国广告设备器材价值榜”评选。
二:评选方式
“2013年度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评奖活动”分为提名、调查、评选、公布四个阶段。
1、 提名阶段
自荐个人及企业应当填写由中国上海广告设备器材供应商协会制作的统一格式的《2013年度CSA中国广告设备器材价值榜评选参评表》,可到www.sadsa.cn下载。
截至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其中首批提名名单截至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将刊登于4月刊《广告·标识》及官方新浪微博微刊上。
2、 调查阶段
被提名的企业按照“领导人社会影响力、企业品牌影响力、用户口碑、品牌忠诚度、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范围”等方面进行审核。被提名的个人及企业请将所需材料报送至上海广告设备器材供应商协会。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曾经所获荣誉的相关复印件;
(3) 专利证书复印件
3、 评选阶段
若经提醒后仍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1) 奖项设置
2013年度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共设立了六个奖项,分别为:
“CSA中国广告设备器材价值榜·行业领军人物奖”、“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特别推荐奖”、“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精锐品牌奖”、“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科技进步奖”、“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市场开拓奖”以及“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服务诚信奖”。
(2)评选
a.通过协会官网(www.sadsa.cn)和广贸网(www.apppexpo.com)进行网站投票。
B.综合网上选票及相关参评数据,评选出“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的最终获奖名单。
4、 公布阶段
(1) 评奖结果通过CSA官方杂志《广告·标识》、官方微博(weibo.com/csa2006)、微刊《广告·标识》、官方网站(www.sadsa.cn)和广贸网(www.apppexpo.com)公示。
(2) CSA将在2013年7月的“上海国际广告技术设备展览会”上发布并组织召开“2013年度CSA中国广告器材价值榜”颁奖典礼,向获奖个人及企业颁发证书。
上海广告设备器材供应商协会负责对本条款进行解释。